2010年7月9日上午,程先生到城东派出所报案称:其在托运部里当班时,被他人骗走12台全新DELL笔记本电脑。
事情是这样的,嫌疑人先通过QQ联系南京某公司,购买了12台笔记本电脑。发货方式为公司通过托运部将货物运至杭州,买方确认货物到杭,向南京公司打货款。在收到买方货款后,南京公司电话通知并发托运单传真件至托运部,托运部再行放货。
而嫌疑人又通过托运部以同样收货人发一单货至杭州,获取货运单(发货人联、第三联),篡改货运单号,利用调度员无托运底单,只核对单号这一漏洞,将篡改后的托运单传真至托运部总部,达到骗货目的。
案件分析:
1、嫌疑人针对的大多是小型物流公司或托运部。因为这些单位往往存在漏洞,工作不够规范。
2、作案时间选择在白天,一般白天工作人员忙于发货,警惕性不高。
3、作案对象都是电脑、轮胎等较为大型的货物,且价值较为昂贵,可以迅速转卖。
警方提醒:
中小型物流公司、托运部要规范管理,查漏补缺,尤其是单据核对存在的漏洞,要严格规章制度。 |